Saturday, March 28, 2009
信《告别的时代》 徐静蕾出演MV
电影《新宿事件》预告片
主演:成龙,徐静蕾,吴彦祖,范冰冰
徐静蕾南非之旅
Sunday, March 22, 2009
Saturday, March 21, 2009
。
若别人帮着他骂,估计他还是要心疼的吧。
若别人骂他,又实在是冤枉了他。
我是不能够骂自己喜欢的人的。开个玩笑倒是我常做的事。。。唉。
昨天去打球了。
没有什么对抗性,今天还是累得浑身痛。
Sunday, March 15, 2009
被评论感动。
耗子小三 说 :上传的视频是我大爱的;所以也会回去看读者的留言。看到不知哪个角落引来的共鸣,就觉得格外的开心。我就是很在乎帖子后面杂七杂八的评论的人啊。
2009.03.04 2:30 am e
我这种近视眼遇见这样的事情也是白搭………………
“一来回忆起中学时代在老师眼皮底下传来传去的N张小纸条”
看见这句话突然就想哭…………
petuela 说 :
2009.03.04 11:22 am e
deeply moved.
我也忽然恍惚回到了学生时代,午后对望的自习教室,阳光中载着温暖问候的纸飞机。。
这些哪里是即时通信能够体会的呢
如果视频中的他们都能在线,又怎样生出这些感动呢
苏姐姐 苏姐姐 说 :
2009.03.04 8:22 pm e
话说高中的时候我也经常传纸条,后来升级到直接传本子了,现在抽屉里一大摞当时和一个男生传的本子,这么多年都没拿出来翻翻看了。
小白 说 :
2009.03.07 10:51 am e
被打动,眼泪汪汪地。看来我也是个孤独的人哦!
不能再潜水了,必须得说点什么。
fox 说 :
2009.03.08 2:37 pm e
还好没有呼啸而过的火车,还好不是悲剧,还好还有这么多共鸣的回复,还好,我们还相信这个故事,还好,我们还相信爱~~~还好,我们还活着
以上就是部分回复。
视频就是这个了,我在很多地方都分享过的:
Saturday, March 14, 2009
Thursday, March 12, 2009
停止侵害校内的知识产权
发现Seb大叔的日志都被删了,还是趁早备份一个到这边来吧。
原发表于校内网。
摘要:
- 校内网原霸王条款限定用户发布的所有内容归校内网所有,不得擅自于第三方发布;
- 类似条款广泛存在于新浪、163、搜狐、豆瓣、blogbus等众多国内同类网站;
- 校内网快速反应,改良了知识产权条款,“多博客发布”、“集结出版”不再是协议限制范围,但校内仍保留了自行推广、发布、修改用户作品的“权利”,希望能有进一步改善。
昨日Vic同学发表了同名日志一篇,不出一日已被和谐,他不知气馁的重发日志 ,只不过这次只有外链,没有了具体内容;为了祭奠那篇英年早逝的博文,我这次“盗用”他原文标题,权作纪念罢。
一。”搬家“?很傻很天真。
Vic的原文中引用了截至北京时间2009年3月11日上午的校内网服务条款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条款摘引如下:
十七、知识产权
……用户同意千橡公司对其创作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以使用、复制、出版、发行、以原有或其他形式进行改编、转载、翻译、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 此许可和再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此作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及获得利益等权利。用户同时承诺,不就上述作品以及上述作品的改编作品对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 许可使用。对于经用户本人创作并上传到校内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资料的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权利归属于千橡公司,未经千橡公司同意,用户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 行,或者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对如上规定,Vic的解读为:发表在校内上的东西如果合法,版权归千橡公司所有,千橡可以免费、独家地使用、出版、改编等,原作者不能分到丝毫好处 ;发表在校内上的东西不能再发表在任何其它第三方 ;校内网可以无条件地删除用户发表的东西(文字和图片) ,等等。
据此协议,自然不能抱怨校内网擅删日志,这是校内网宣称的权利;但Vic和鬼鬼等人号召删除日志、相册以“维护校内的知识产权”,我只能说这种理解还是太傻太天真了。
所谓对“上传的作品……享有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权利,意味着只要已经发布在校内网,这些作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及获得利益等权利”将无可变更的属于校内网,无论你是否删除、更改、转移 ,这些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而且“博客搬家”从本质上说已经是“对第三方进行了许可使用”、“再发行”,毋庸置疑是对校内网知识产权的直接的、严重的伤害。
二。校内之过?
关 于校内网知识产权协议的纷争,也许是从一篇以《你还敢注册校内吗?》为题的校内日志开始的,该文章被删,作者也被校内删除帐号。具体内容可关键词搜索“事 已至此”+“Unreal”。在《事已至此》文中Unreal向大家推介了豆瓣活动,抵制校内网的一些条款。但是,可笑的是,豆瓣网的知识产权协议跟千橡 网(校内)的大同小异,不知Unreal究竟有没有认真研读过,竟犯了这样“才出狼窝又入虎穴”的笑话:
豆瓣使用协议[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agreement]
10 在豆瓣发布的公开信息
1)在本使用协议中,“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系指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2)用户在豆瓣上传或发布的内容,用户应保证其为著作权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权,并且该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用户同意授予豆瓣所有上述内容的在全球范围内的免费、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可再许可或转让的独家使用权许可 ,豆瓣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前述内容,有权对前述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汇编、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进行复制、修改、汇编、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
12 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
您同意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关于知识产权的霸王条款,校内绝不是始作俑者,在国内知名/门户网站中,这种纠纷也绝不是新闻。新浪博客、网易博客、搜狐社区,甚至是以专业做博客出名的blogbus,也都采用高度相似的言辞:
新浪 网络服务使用协议[http://login.sina.com.cn/regagreement.html]
4. 使用规则
4.5
对于用户通过新浪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个人家园)上传到新浪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新浪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 ,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网易 [http://reg.163.com/agreement.shtml]
17、网易通行证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和安全及信息发布的限制
……在网易通行证所含服务中,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网易公司对上载作品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 (作者注:能保护用户的著作权对于国内博客网站而言已非易事,足以教人感激涕零了) 。
搜狐 博客用户发布信息协议[http://blog.sohu.com/login/reg.do]
7.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的管理
搜狐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任何责任。搜狐有权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搜狐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用户违背了中国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服务条款的规定,搜狐有中断对其提供服务的权利。 对于用户通过搜狐网络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博客、图片、网摘等频道)上传到搜狐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 搜狐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 ,搜狐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用户不得对他人上传的内容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Blogbus [http://www.blogbus.com/about/blogserviceterm.html]
10. 在BlogBus张贴的公开信息
(a) 在本服务条款中,“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系指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b) 您同意已就您于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及本服务其他任何公开使用区域张贴之内容,或包括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内容,授予BlogBus全球性、免许可费及非 独家的使用权,BlogBus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服务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在您将前述内容放入本服务 期间,使用权持续有效;若您将前述内容自本服务中删除,则使用权于删除时终止。
(c) 您同意已就您于本服务其他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其他内容,授予BlogBus免许可费、永久有效、不可撤销、非独家及可完全再授权之权利在全球使用、复制、 修改、改写、改编、发行、翻译、创造衍生性著作,或将前述内容(部分或全部)加以散布、展示,或放入利用任何现在已知和未来开发出之形式、媒体和科技之其 他著作物当中。
可以见得校内网的“霸王”条款,不是单一事件,而是业界的集体潜规则。
而我所查阅的众多国内网站中唯一能独树一帜的只有不老歌,“您的知识产权”几个字让我格外感动:
不老歌 [http://bulaoge.com/terms_of_use.blg]
您的知识产权。
对于您在自己的不老歌帐户中发表、上载或存储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文字、数据、信息、图片、照片、音乐、声音、视频或其他材料,不老歌不会要求任何所有权 。除了向您提供本服务之外,我们不会在未经您本人许可将您的内容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相形之下,以Google Blogger为代表的网站将用户利益放为首位 ,尊重用户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其版权条款基本是向用户承诺尽力打击第三方擅自转载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具体条款请参考 http://www.blogger.com/content.g及http://www.google.com /blogger_dmca.html),根本找不到一条要求对内容的所有权的条款,也根本找不到任何一条承诺不会使用用户作品的条款——大概人家根本就 想象不到要去擅自使用用户所发布的内容吧!
三。我为什么在乎?
Unreal抵抗校内的行为,被有些人斥责是校内网竞争对手在“买凶杀人”。我并不清除具体内幕,也不想解释我是不是也是校内或其竞争对手的“枪手”。
也许有人说,什么知识产权,跟我有什么关系?
对于有些有着出版梦想的人而言,以校内作为试水平台的下场就是,如果你出版了曾发布在校内网的日志、图片、照片等内容,校内网绝对有权利(仅从协议角度)起诉你侵犯它的权益,并要求分享收入。
但是打算出书的毕竟是少数。不过,拥有多个博客的校内用户,请注意,您在不同平台同时发文也是对校内网的侵害,您有义务赔偿损失。
即使仅将校内作为交流工具的一般用户,您也请注意到,校内有权发布、使用、结集出版您在校内发表的任何内容,包括留言内容,而且它还保留了对内容的修改权限。
也许有人说,不必紧张,校内不会真的行使这种权利。但是,我认为,不能因为可能性极低,就授予校内网这项过界权限;否则真的引起纠纷时,恐怕就只能叫苦不迭了。
为 什么我在乎?除了以上的理由,更重要的是,我是一名校内活跃用户,比起Facebook或开心网等等社交网站,这里有我的最大的朋友群体,我们通过校内保 持联系、交流沟通。因此,我并非在此呼唤大家弃用校内、转投他处,在我看来这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我希望的是校内能够改善自己的服务条款,打破国内类似网 站的大一统“霸王规则”,真正成为一个以用户为本的、干净、积极、敢作为的网站。
Facebook在前几日也有过类似的纷争,Facebook用户组建了十万人计的群“Against New Terms of Service”来抗议其对用户信息的不当使用,Facebook反应很快,马上撤销了新增条款,正在广开言路、收集建议,以求更正。
而Seb大叔于北京时间2009年3月12日23:57时发表的日志(已被删除)显示,校内网已经快速做出了反应,将相关条款改正的“不那么流氓”了:
十七、知识产权
用户保证和声明对其所提供的作品拥有完整的合法的著作权或完整的合法的授权可以用于其在校内上从事的活动,保证千橡公司使用该作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也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担任何义务。用户应对其所提供作品因形式、内容及授权的不完善、不合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对于经用户本人创作并 上传到校内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校内网享有永久的非独家的 使用权 ,同时校内网以及千橡公司的其他运营网站有权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行上述作品 。 千橡校内公司保留对其网站所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的权利,并有权依其独立判断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作品实施删除。千橡公司对于删除用户作品引起的任何后果 或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因用户作品的违法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 失(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 的和继发的损失),用户对于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蒙受的上述损失承担全面的赔偿责任。
这个变更暗示着校内默许了用户另投或自行发表在校内网刊发的内容 ,从而多博客发布和自行结集出版被视为合法行为。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尤其比起几年前就引起争议却毫不为所动的新浪博客,我觉得这是难能可贵的进步。
但是对于校内网有权任意发布、出版、尤其是“改编”用户作品 的行为,我还持保留态度,希望校内网能进一步改善其“知识产权”条款,重新赢得用户的信任,也为国内业界树立一个新的规范。
欢迎批评。欢迎分享。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请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
Thursday, March 5, 2009
汉堡王。
吃得走不动了,心想也许这就是杜泉滢平日的感受吧。
另外今天到手了VS的超级大包,大到……值得好好炫耀一番= =
Monday, March 2, 2009
对这个世界的微妙触觉。
就影片本身而言,《赛车》在多线程的铺陈推进上比《石头》更成熟细密,也更出神入化的重现了《两杆老烟枪》的神韵;虽然这样的讲故事方式对中国年轻观众群而言已不再新鲜,但它的复杂性还是足以让人观后大呼过瘾。以黄渤为代表的《石头》班底,跟宁浩一起进步了,个性鲜明的各个角色使故事得到了极大的丰盈。
然而,两相比较,《赛车》是水煮鱼,登时立现的感官刺激,却不似《石头》那盘红烧肉,放箸十日后依旧回味绵长。究其原因,有评论说少了《石头》里那些拐不过来弯弯儿的川普,又没有充分利用闽南语的背景,《赛车》没有了地方文化所能营造的特殊韵味;也有人说,《石头》的剧本写得硬,过耳成诵的对白比比皆是,《赛车》里除了不断重复的“有没有”、“不烧不专业”、“干一行爱一行”而外,没有太多令人记忆的语言符号;而且,《赛车》全方位继承了《两杆老烟枪》的“男人片”风格,放弃了《石头》里温吞平凡但仍感人的爱情元素,出镜的女人不是被刀捅的女老虎就是等待被潜规则的无脑儿,唯一算得上爱情的就是俩笨贼口中的“你不想娶俺妹,俺还想娶你姐”。
以上种种的指摘,在我看来,都指向了宁浩的创作动机所存在的问题。《石头》这部“划时代”的小成本制作,现在看来拍得是何等的平心静气,不能说宁浩没有剑指盈利,但在拍摄过程中他完全是沉下心来讲故事,讲自己的经历,讲他几十年来的生活积淀。宁浩说穿着内裤被锁阳台的桥段,来自于他自己的糗事——类似的,你能感受到,每个令人发笑的细节都有萌生自生活的根源。它们真实可信,它们踏实细腻。宁浩把自己积累的经验打造成了《石头》的灵魂,《石头》因此而栩栩如生。
而《赛车》号称有八个编剧,包括宁浩,他们绞尽脑汁把这个复杂的故事讲得完整合理,丝丝入扣,密不透风,从逻辑上看得到了良好的自洽;然而,正如宁浩所说,他已经把多线故事玩得很熟了,我能感受到《赛车》的叙事过程中,宁浩充分展示了他对各个线索的恰如其分的控制,但当他的叙事重心放在完善“多线程”的技术上,不可避免的,人情味、生活化、真实感、文化底蕴等等要点都被忽略了。在我看来《赛车》是一个玩票性质明显的技术片儿,头脑冷静、一腔诚意的宁浩被技术发烧、流于表面的宁浩所替代;所以《赛车》一片看起来像好莱坞大制作一样华丽炫目,却失去了独立影片特有的感人力量。
《石头》的自小众及全民式的胜利毫无意外的给了宁浩很大压力,也让制片商有了更多经济上的期待;因此出炉的《赛车》难免成了炉火纯青但失去棱角的狂欢,“踏入江湖是我的命”(http://www.tudou.com/v/dzVG0BCSU2U),这句歌词如同宁浩的自白,杀人杀的手熟了自然也没有了扣动扳机刹那的心跳,沉迷于技术所引发的匠气完全蒙蔽了讲故事的人对这个世界的微妙触觉。
怎么样在走向成熟和商业的道路上保持自己纯净粗糙的赤子之心,恐怕是所有的文艺工作者必须面对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