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会儿就把其中几条微博删了。存在这里留个记录。
权力结构(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不会因场合变换、关系变近、或拥权者自谦而消失。反而越是亲近的人,伤害可能越大。因此,自上而下的批评在任何场合下都应非常谨慎,否则会造成隐形的心理上的、交际上的、沟通上的阻碍和伤害。每个人都有责任提防自己对他人的隐形伤害。
Oct 16,19:55
海岩Elysia:回复@淇水之悠:专业所致吧再加上现在我在教课。Vic也不像我这样想。但是今天一天都觉得Vic一直在想这件事,他真是被说得很懵。被公开指说“犯法”,换谁都有压力,你说呢。老师有天然的责任感,这没什么错,但事实不清时说得这么严重,我觉得可能欠考虑。另外Vic每次踢球回来都浑身是伤,只是没说罢了 (今天 11:31)
淇水之悠:没想到你解读得如此深刻。说实在的,我没有想到这一层。我还真把老zhang当球友看。但是回过头来想,我想当时我老板还没挂靴的时候,我也真不可能在场上把他当普通球友。 (今天 11:24)
另一方面,老师的不当行为、越界管理、错误指摘在美国可能会导致被控诉、调查甚至解职。这是我一个传播学和心理学研究者且正在教授本科生课的新教员的观察与反思。我可能过度反应了,别人都比我淡定,我淡定不能。
Oct 16,19:57
那我就说出来好了。脚趾受伤是犯规还是被犯规的后果?Vic踢球回来经常膝部、脚腕受伤、流血,他说没事,经常如此也是没事?友好踢球是个相互的过程,因为犯规行为不如抱怨行为可见,就是抱怨的人有错?保护队友不是每个人的义务么?每每被踢伤时友谊在哪里?
23:42
淇水之悠:海岩,我觉得你说得没错,保护队友我们都有义务。这才是为什么我们要尽量避免犯规。我们大家踢球都受侵犯,我也经常受伤,Vic收到更多伤也许跟他的踢球风格和位置有关。我始终都说最后那个球事公平的机会,如果大家当时都没较上劲,就不会受伤了。 (今天 11:57)
Vic回复@淇水之悠:他较不较劲我不知道,我没有。换了对方是任何人,我都要出击解围。作为守门员的责任比前锋大得多。你失球了,全队一起做俯卧撑;前锋没抢到球,又能如何?而且我必须说,是我先碰到了球,他踢到了我的脚上。他受伤那么严重,你就知道他用了多大的力量。 (今天 12:02)
海岩Elysia:回复 @淇水之悠:很抱歉,也许我不必参与这个讨论,只是一直以来看到Vic以及他人受伤就已经很不好受了,今天又为这莫名、持续、针对个人的指责批判惶恐了一天,真无法接受。你看看邮件,想象是你或你家人也是受侵犯的一方受到这样的指控是什么心情... (今天 12:04)
淇水之悠:回复@海岩Elysia:我可以理解 (今天 12:05)
违法是多严重的指控?说一句不是法律专家就可以随便给人扣帽子?作为实际上的老师,就算在教室之外也是处于权力上层的,说话是不是更该客观小心求证?信口开河之前想没想过到底在鼓励什么、伤害什么?不就事论事,故意引用两年前的邮件,知不知道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且在制造新的偏见?!
23:47
杜总的围脖:诬陷,没得说 (今天 12:27)
flybarrel:cmft...世界上傻逼很多的。。vic还好吧 (今天 12:48)
葡萄s:bless vic,你俩别生气了。。这种人就是有自己“位高权重”的优越感,在这种优越感被挑战的时候,就接受不了呗。。。这种情况在国内就比较少发生,绝大多数情况大家都知道他们来踢球是来显示自己优越感的。。。只有极个别的老师or老板,是真心和大家来玩儿的。。 (今天 13:18)
如果每个犯规都能得到应有的提醒,类似行为就能得到修正和控制,无谓受伤就能得到避免,才能真正享受运动。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看表面现象,只从结果-争执上判是非,能否解决问题?所有受伤都是意外且不能避免?第一次踢球不知下脚后果可以理解,一个月还如此就不是水平问题了。表面和气是真和谐?
23:56
Vic踢球在易受攻击的位置,受攻击后倾向于表达(抱怨、争执),的确容易引起误解。但作为教授,在没有确凿事实基础上对权力范围内的学生做出严厉指控,并引用有导向的内容,公开性持续性针对个人进行道德及法律判断,无论基于何种立场,都有滥用权力的倾向,我个人(不代表其他任何人)绝对无法接受。
淇水之悠:最后说的witness云云,的确有些离谱了。 (今天 12:38)
frank_yong:还是我们这边的教授好。。。只有被我骂的分。。。 (1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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